感谢盟主蓝禀对本书的大力支持

        纽约州拿骚县,昔日的手机公司总部大楼已经没了那块属于钛金公司的巨大银色招牌。

        以往每日在楼内熙熙攘攘的公司职员、相关公司的访客和客户也不见了踪影。

        除了安保和部分勤杂人员,如今这里面都是一进房间就很少挪窝的研究人员。

        在这十多层的大楼被金妮买下时,就是已建成二十多年的旧楼。

        如今又过了十多年,外表越发老旧。

        但大楼园区内,各处绿植碧萝错落有致,繁疏相间。

        比起往昔的热闹嘈杂,多了一种浮华褪尽,岁月沉淀的静美之感。

        大楼顶层依然是金妮在纽约的日常住所。

        除了楼顶上多出一个精致小巧的植物园外,其它几乎与她当初来纽约时没什么区别。

        大小姐是一个念旧的人。

        如这层顶楼起居室类似待遇的,还有洛杉矶比弗利山脚的那套小“豪宅”——当初就是在那里,她第一次见到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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