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警察果断扔下了手中的枪。

        刚才一对二,路克手中还没枪,他们俩都秒扑。

        现在他们腹部和大腿中枪,对方的枪口却正对着他们的头,这样还想反抗的只会是傻子。

        再说,路克是警察,总不会象他们这样胡乱杀警察吧。

        只要不死在这里,事后他们有一万种方法和手段,逃脱攻击路克的罪名。

        毕竟,路克现在一没警服,二没警徽。

        这里也不是休斯顿,而是沃尔夫克尔,是他们的地盘。

        路克没有和这两人废话什么,只是把两人的手铐弄出来,把两人各自拷进了一辆车。

        拷的位置当然就是副驾驶的那个安全扶手上,另一只手留给他们捂住自己的伤口。

        要是这两个家伙带伤都能把那扶手扯开,路克也就认了。

        什么?他们一只手捂不住两个伤口?那就自己把手指尽量伸长一点,看能不能同时按住两个弹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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