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开始飞速收拾起枪械,塞进了一个长条大背包中。

        这些可都是一流货色,用起来更是顺手,他这次可不能乱扔它们。

        跨上长条大背包后,他突然抬头看去。

        破碎的天窗处,空寂无人,只有一片黑沉沉的夜空。

        他皱眉片刻,拉上抱着小宝宝的唐娜小姐:“走吧,我们去找那家有重金属乐队演奏的酒吧。”

        唐娜小姐一路小跑:“这太荒谬了,奥利佛才那么小,怎么可能会喜欢摇滚乐?”

        史密斯:“那可能是唯一的线索。”

        再说,我收钱了,那个年轻人的一万美刀可不是那么好拿的。他心中嘀咕着。

        天台上,路克看着楼下离去的两人,飞身跃下。

        半小时后,在东区一个摇滚酒吧前,呼啦啦地停下了三辆黑色suv,上面下来了十多个黑西装。

        这肯定不是团伙分子。

        他们身上那种正规人员的气质真有点明显,不是专业安保公司,就是类似机构训练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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