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十年代,正式的篮球比赛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是球员们在比赛中几乎不会使用扣篮,主要也是受到身体素质的限制,那个时代的球员,有能力完成扣篮的屈指可数。

        到了五十年代,随着篮球运动的发展,很多球员都能够进行扣篮,比如史上第一位超级中锋乔治-麦肯,他经常能够在篮筐上出手完成得分,以他的出手高度而言,肯定是能够扣篮的。不过那个时代的球员却很少在比赛中扣篮,当时的篮球文化认为,扣篮是在向对手示威。在那个打“绅士篮球”的时代,扣篮是一种很不礼貌的得分方式。那时候的球员甚至不会做出很夸张的庆祝动作,像是拍打胸膛,秀肌肉,高声嘶吼等动作,是被认为是不尊重对手的行为。

        五十年代后期,身体天赋出色的黑人运动员进入到篮球运动当中,扣篮才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得分方式,不过当时的扣篮者还是很温柔的,比如大名鼎鼎的比尔-拉塞尔,他在扣篮的时候也只是会高高跳起,然后轻轻将球扣进,而不是大力将球砸进篮筐。充满暴力美学的暴扣,在五十年代的篮球文化中被认为是鲁莽的野蛮行为。

        直到张伯伦出现在篮球场上,扣篮才成为篮球运动中的常规武器。与比尔-拉塞尔不同,张伯伦的性格更加的外向,也更喜欢表现自己,而且他的身体素质的确是太变态了,扣篮对于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从那以后,越来越多的扣篮才出现在NBA的比赛当中。

        ……

        观众们的欢呼声还没有散去,第二个参赛者就已经准备登场了。

        最简单的扣篮方式已经被第一个参赛者使用过了,所以第二位参赛者选择了另一种扣篮的方法,他使用了双手扣篮,而且也是一次成功。

        “你们看到了么,双手扣篮!”

        “好厉害啊,竟然能够双手扣篮!”

        “感觉他跳的好高啊!”

        “双手扣篮的力道好大啊,我感觉整个篮筐都在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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