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的两旁除了专卖店之外,中间还偶尔有一条条巷子,这些巷子里面大部分都是小吃店,饭店,还有住宿等旅馆,杂乱得很,和步行街的正街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而李慕白就这样坐在其中的一个冷饮摊上。

        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上衣的衣服被店主揪住了,这个店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连身上的围裙都没有来得及脱掉,正火冒三丈的瞪着眼前的少年,嘴里骂道:

        “没钱你也来喝东西?你难道不知道喝东西要给钱的?信不信我把你交给警察?!”

        “我真没钱,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有钱的么,你看着办吧。”

        少年的穿着很脏乱,一件花花的t恤,下面是穿着短裤,脚上一双人字拖,头发乱糟糟的,好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他的脸很脏,就像一个小叫花子似的。

        “你……你这个小子!”

        店主真是被气坏了,喝东西不给钱,还说的理直气壮地,抡起袖子,就要去打这个少年。

        “住手,他喝了你多少饮料,我来给钱。”

        李慕白心里一软,出声了,这个少年看起来一副无家可归的模样,十分可怜。

        “奶茶喝了我五杯,柠檬茶十杯,烧仙草六杯……”

        见到有人肯出钱,老板才肯松开少年,并且跑到另外一个遮阳伞下开始数那些塑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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