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打在面前绿漆大门上,静止看了大门七分钟,四周一片死寂,连乌鸦叫声都没有。

        砰得一声,大门被人从外面踢开,门开后,进来一人,戴着草帽,那人脸上皱纹很深、比“钻石油的钻井”还深。

        这人是父亲,父亲手里提着两只野兔。

        任小欢将视线像无线电一样打过去,打在父亲脸上,他问:“爸爸你做什么去了?”

        父亲脸上摆出苍老的笑容,说:“刚抓了两只野兔,中午炖了给你吃,你之前盗‘冯明瑶姥姥的墓’辛苦了。”

        任小欢像“给了糖吃”的动漫上小孩一样,眼泪在眼睛中闪光,激动说:“谢谢爸,我会更加努力盗墓!”

        父亲露出苦涩一笑,做饭去了。

        趁此间隙,任小欢踱步到堂屋,坐在“磁砖桌”上等父亲烹好饭。

        他坐在“磁砖桌”西边,眼睛如死鱼盯着堂屋门口,半个小时后,父亲烹好饭,端了一大盆兔肉过来。

        掷于桌上。

        父亲坐下,挑了一条野兔大腿,递到任小欢碗里,他用苍老的脸笑笑说:“给你一条野兔大腿吃,犒劳你盗墓成功,盗到了金戒指。嗯,小欢,你知道吗?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吃嘛,为了吃呢,就是为了吃像‘兔大腿’这样的东西。你知道古代吗,古代很穷,饿死几百、上千万人,你生活在当今社会,有兔大腿吃,应该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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