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试第二场论判以外,还有诏,诰,表内科一道。其中判从《大明律》中出题。诏诰表,考生必须选作一道。明代科举中,考生多选则表。

        第三场,策论。殿试只考策论,并无前两场。策论本来是要考查考生博古通今的能力,需要考生通读史书,以及当朝政书。可随着发展,考生们只读《文献通考》,《大明会典》。一古一今来应付。

        二月十六,会试全部结束,考生们翘首以待,等着放榜了。

        明代乡、会试实行三场考试,考试内容和标准完全相同。为了保证评阅和录取的公正性,自洪武开科以来,随着科举考试走向正规化,统治者不断提高考官的学识和资历。

        乡试考官在明初主要由教官担任,几经反复,京官主持乡试成为定制;会试考官则由詹翰官担任,在内阁制度完全形成之后,则由次辅臣担任。随着士子人数的增加,同考官的人数也不断变动。

        明代的录取方式虽规定为三场兼顾,但在实际的评阅过程中,由于受到自身规律的影响和制约,考试题目繁多,士子不能兼顾,同考官人数有限,评阅标准复杂,评阅时间有限等主客观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三场兼顾的评阅方式在实际的阅卷过程中不能完全实行。

        一般来说,第一场的考试成绩直接决定了以后的总成绩。

        为了防止舞弊和减少评卷过程中的失误,评卷前的准备工作和试卷的保管做的极其严密。在受卷、弥封、誊录、对读过程中提调官、监视官都不能干预,这一工作有专门的官员负责。

        试卷在考场当中最为严密,举子在叫卷以后就交给相关官员负责。

        经过受卷、弥封、誊录、对读之后,考官所批阅的基本都是符合格式,既无考生姓名,又无特殊标记的朱卷子。

        将这些基本的工序走完之后试卷就可以交到同考手中进行批阅了。

        他们批阅的一向基本原则就是先行剔除一些不符合规范的答卷以减少同僚们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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