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晤士报》前段时间刊发了一篇章:……倘若不是因为美国人支持并一再鼓励我们和德国人斗争到底,联合王国其实早就可以和第三帝国和解,那时候我们还掌握着非洲和中东,无论南非还是印度的航线都是畅通的,希特勒并没有吞并大不列颠的意图,甚至3年前还派遣副元首赫斯前来秘密谈判,美国人虚无缥缈的背书害苦了我们!将来一旦我们支撑不住,美国人是不会将身家性命都押注在我们这里的,他们有大西洋和太平洋可以依靠,拍拍屁股走人就行了,我们和欧洲大陆却只隔着浅浅的英吉利海峡……”

        胡佛面无表情地念完后来了一个注释:“这评论放在美国不符合新闻自由么?但就我所知,该记者和编辑已被停职反省,因为这篇报道被认为挑拨英美关系英国人在这方面大大走在我们前列。”

        下面又是群情激动。

        “这些问题我接下去会回答,现在先请胡佛局长把报告讲完,并倾听一下他的需求与呼声。”

        “尊敬的各位议员,鉴于上述缘由,我诚恳请求对下列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一,恢复《1917年********》、《1918年反煽动法》这两部法律实施并立即加以有效修订与强化;

        第二,全面加强《战时报刊行为准则》实施条例与适用范围;

        第三,制定《战时国家安全条例》,授权fi对可疑、不忠的人群进行监控,但最终定罪和刑罚由各级司法机构执行;

        第四,扩大fi编制并追加预算,1943年度大致需要增加8000个探员与9400万美元预算。”

        《1917年********》、《1918年反煽动法》是美国参加一战时紧急制定的法律,当初美国对大战毫无经验,认为会非常残酷和持久,因此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法律,但这种特定战争时期通过的法律对自由权利限制较多,生性浪漫的美国人当然受不了,再加上美国人看来第一次大战似乎赢得很轻松,没费多少力气,没对国内造成多大困扰就轻轻松松赢了下来,很多人自觉不自觉地就形成了这样一种错觉:美国要想赢得战争很容易,不必要改变太多!

        于是两部法案1921年就废除了,后面也再也没有执行过,哪怕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国内也没有重新启用的想法,但胡佛现在又从故纸堆里捡了起来。

        胡佛的报告和论述当然是和罗斯福事先沟通好的,作为成熟的政治家,谁也不会将密室政治的话拿到公开场合去讲:那不是勇气,那是自杀!但胡佛想做的事情太大了,不可能绕过公众和国会,所以需要适度的包装和刺激,罗斯福之所以承诺保胡佛过关,也有自己的政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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