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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凡从身披皮甲的大汉手里接过一个油乎乎的布袋,再次羡慕的瞅了对方一眼,大汉一身军服,还披着甲胄,腰间挂着的佩刀也不是“凡品”,看在沈凡眼中,着实威风了得。

        他这里磨磨蹭蹭的,大汉有点不耐烦,盯了沈凡一眼,目光中蕴含的凶狠像针一样扎了沈凡一下,让他立即垂下了脑袋。

        大汉抬腿给了他一脚,“他娘的都给俺麻利些,后面还有人等着呢。”

        沈凡一个踉跄,紧走了两步,却将布袋紧紧抱在怀里,本能的就想像往常一样,回头骂上几句,甚至朝对方吐上几口唾沫,以做回应,可到底没敢,只在心里恶狠狠的诅咒了对方几句罢了。

        等一伍人聚齐,看着几个和自己体型差不多,又知根知底的手下,沈凡重新找回了自信,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咧咧的挥了挥手,“吃吧吃吧,早吃早超生。”

        其他几个人笑嘻嘻的不以为意,都席地而坐,掏出布袋里的肉干,狼吞虎咽的往嘴里塞个不停,于是他们脸上就都流露出了幸福的表情。

        肉干硬邦邦的,还有着浓重的腥膻气息,口感味道其实都不算好,可吃到像沈凡几个人这样的乞儿军军卒嘴里,那就是难得的美味了。

        肉食在此时的河南人眼中,都是珍馐佳肴,在之前的大军当中,为了点肉食,添上几条人命进去,都不算什么。

        其他几个人还不舍的从布袋中掏出几块来供奉给伍长沈凡,沈凡毫不犹豫的收上来,眨巴着眼睛挑出些肥大的,过后还要去交给队长。

        他们这些人天生天养,归入乞儿军之后,层级比别的地方看上去还要森严几分,却没几个人有怨言生出,因为他们本就处于洛阳城中最底层,有了刀枪之后,才算过的好些。

        加之又生在这人命如草的乱世,所以说,他们的性命不值钱,值钱的是手中的刀枪,到手的食物,有了这两样东西,他们就能活下去,至于是给谁打仗,他们不在乎。

        当然了,河南兵卒中,在乎为谁效力的本也就没几个,乞儿军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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