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鹃迟疑道:“阿爹死得早,族里人为了让娘亲不记起那段往事,一般不唤我的姓,只唤我的名。”

        “那阿鹃姐姐姓什么呢?”

        “姓杜,我叫杜鹃。因为娘生我时,漫山遍野开满了杜鹃花。”阿鹃仿佛回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熟悉的季节,回忆道:“下次到千峰岭,一定要待到春深时分再走,因为那时候是杜鹃花开之时。白里透红的杜鹃花,像胭脂一样给群山添上了别样的色彩……”

        白凤突然和道:“那到时候一定要带我们去啊,杜鹃姑娘!”

        “当然可以!”阿鹃那动人的嗓音传递到了所有人的耳中。这份纯真的快乐,很是让人愉悦。看着重新焕发神采的阿鹃,赵括这才露出一丝微笑。

        快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五人很快便走完了第一天的路程。临着夜晚,同商队一起在野外搭建了几个帐篷,以供众人休憩。商队头领是个瘦高的男人,细尖的脸上长了一颗黑黑的痣,痣上还长了一根曲弯的毛,看上去就知道是个市侩之人。他带着一个腰携大刀的护卫,穿过货品杂物,嗷嗷骏马,找到了赵括等人,开口便是要钱。

        “几位蹭着我们商队吃住,多少也得意思意思吧?”头领拱手微笑道。

        赵括似乎已经熟门熟路,随意地挥了挥手,说道:“这些钱够了吧?”

        “哎哟哟!”头领操着惊诧的细尖声,说道:“这真是出门遇贵人了!”

        当头领正想离开之际,他的护卫忽然拱手请求道:“先生,请允许我与那位少侠比武切磋,以锻炼我这快生锈的身体!”

        商队头领瞧了瞧护卫所指的少年,定睛一看,以为只是一个略通武艺的毛头小子,便回道:“准了!打完了,记得回到我那……”话音刚落,他便从帐篷口离去了。

        白凤看着往自己走来的持刀大汉,他身长约八尺,手臂粗壮,腰胯身躯与白凤相比,犹如虎背熊腰,倒是容貌还算得上俊俏,不像是练刚猛功夫之人。少年想起阿鹃母亲所言之“不惹是非”。是以内心起初并不想接受这样的切磋,万一有一方输了不服气,动了杀心,后果不堪设想。但见对方如此诚恳,且已自报家门,“在下姓聂,名云,练的是家传的追风刀,不知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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