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个则是理藩院这个就是管理藩国的机构,当然主要还是管理藩国的外交事务,还有藩国和大明交流,人员往来的事务。

        第十五个则是出版司,出版司分为报纸出版和书籍出版两块,报纸出版目前管理非常严格,只有在皇明出版印刷的报纸才能销售。

        但是书籍出版管理的就比较松散了,雕版虽然代价比较大,但是只要印刷的数量足够多,那还是有利可图的。

        所以成立出版司规范出版物,不能让这些人啥都敢印,啥都敢说。

        第十六个则是银行票号管理司,大明除了皇家银行之外,各地还有大大小小的票号当铺等等,这些往往都经营着金银存储,借贷,发行银票等业务。

        这个行业当然不能让他们野蛮生长,所以银行票号管理司就是必须的了。

        包括皇明银行,现在他就即有储蓄,又有放贷,还管着新货币的发行,可谓是即是选手又是裁判。

        以后如果有人有样学样怎么办?不用以后,现在不少票号都有经营小额银票业务,如果不加以约束,到时候不仅倒闭了持有银票的百姓吃亏,就连大明皇家银行的银票信用都会受到冲击。

        而且不少钱庄当铺,经营的都是高利贷生意,如果不规范管理,那么就是对百姓的犯罪。

        再有就是对假币的稽查,大明发行的金银币还有纸币,以后必然有人会冒着风险造假。

        指望各地官府,还不如朱慈烺自己专门成立部门稽查。

        第十七个专卖稽查司,这个就是对大明官府专卖的盐铁还有皇明商号各种专卖物资进行私卖稽查管理,防止有人私卖或者造假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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