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想,反正穷死病死饿死也是死,习摄魂术最坏的结果也是死,不如博一把,便学了,然后就一直听命于那些人,他们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就这样了。”
“可是,你那时有没有想过,你这样会害了很多人,你们家的富贵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上的。”花弄影说。
“想过,说实话,如果自己能选择是救人还是害人,我又何尝不想选择救人?只是一方面我没本事练成回魂术,另一方面即使我不来做这个坏事,也总有人会来做的,生活并没有给我更好的选择。”
“王公子,你知不知道,不管有什么理由,错了终究是错了,害了人终究是害了人,踩着别人的尸骨来享受富贵生活,你会不会感到不安和愧疚?”
“说实话,刚开始会,所以摄魂前会做做功课,挑那些平常坏事做尽的人来摄魂,渐渐的就麻木了,好人的魂坏人的魂都无所谓了,现在已经习惯了,摄魂交差了事……”
花弄影深吸了一口气,转动茶杯,“你真是,没得救了。”
王济风笑笑,凑近一点,带点嘲弄的小声说:“花小姐救人上瘾,今天先想想怎么救自己吧。”
花弄影赶紧转头去看,只见茶室里跑进来一个人,喊着“王公子,王公子,真是,眨下眼的工夫,人就不见了,原来是跟花小姐来这里喝茶了,让我好找。”
这女孩一看就是书雁,但又不像书雁,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味道,好像……身上多了些狐媚之气。
看来在夜市上是她在后面喊了一声“王公子”,让他们猝不及防的打了照面。
她有点惊讶的问:“书雁小姐,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书雁小姐撩发媚笑搔首弄姿动作一气呵成,笑:“这还要感谢花小姐的提点呢,要不然……”,她往王济风怀里一坐,又笑:“王公子又怎会舍弃花小姐,选择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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