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有些大型集团的股份。

        早就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了。

        除此之外,相关合作计划也已然顺利的达成,总体来讲合作有两个方法,一个是乔木给予他们全息技术授权,让他们能够将自家的游戏和软件转化成为全息模式,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入驻全息头盔中。

        还有一个就是游戏公司或者软件公司,将他们的游戏和软件核心代码全部交给乔木旗下公司,然后乔木旗下公司将他们的软件游戏转化成为全息模式,同样放入头盔。

        两者本质来讲没太大区别,主要区别是在于将软件转化成为全息模式,需要相当高的技术以及较好的设备,这方面对于大公司而言是无所谓的,很容易就能达成条件。

        但是对于一些小公司,甚至于一些工作室而言,购买能够将软件转化成为全息模式的设备,很有可能会让他们倾家荡产,所以这才会出现这么两种不一样的合作方法。

        当然了,因为合作方法不同。

        对应收费方法也会有些差异。

        自己搞全息转化的话,那只要给一笔全息转化授权费就可以了。

        算是一种技术的转让授权。

        虽然价格比较贵,但是以后只要是他们集团名下的软件游戏,都可以随意使用这个技术转化,并不需要之后再进行二次或三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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