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对国民党既然还有些投鼠忌器,对于北京的国民党员就比较客气一点。而身在北方虎穴中的国民党员,也要比较有妥协性一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所谓人在房檐下,不能不低头。

        袁授意北京总检察厅票传国民党北京支部部长吴景濂到案。质问黄兴是不是国民党的领袖,如果黄的“逆叛”行为与国民党有关,那么国民党就该负起“谋叛”的责任。如果黄的行为与国民党无关,国民党就该立刻开除黄兴党籍以明责任,限吴景濂三天内答复。

        吴景濂拿这个难题无法解决,很想召开一次北京支部大会来研究处理,可是时间太仓促,会议召开不及。三天限期转眼即到,吴景濂没有办法,只好想出一个应对之策。

        他以个人名义在北京报纸上刊登一段启事“黄兴除名一案,非经大会不能决定,但限期甚迫,不及召集大会,因即遵令除名。”

        袁世凯和北洋系骂黄兴是捣乱领袖,其实黄是很冤枉的。

        其在宋案后一直是主张委曲求全的。对宋案本身言,黄主张纯以法律解决,求是非,理。

        对于袁政府的态度,黄鉴于各国尚未承认民国,蒙藏风云紧急,所以反对用武力对付袁。

        他的主张受到多数人支持,因此在袁下令免三省都督前,国民党对于解决纠纷的宗旨是“宋案责成法院,借款责成议会。”并拟推岑春煊、王芝祥、章士钊、汪兆铭等为调和专使前往北京。

        袁免赣、皖、粤三省都督后,国民党方面仍希望不致决裂。所以六月十日李烈钧有电报告袁政府“遵令免官”,并且通电将已经调动的部队撤回原驻地点。

        六月十六日胡汉民有电“请授赴藏方略”,并且解释“宋案借款之争,仅系建言作用,不敢出法律范围”。而柏文蔚早在调任令发表之前就表示要辞职。这一切并非国民党施缓兵之计,实在因为国民党的多数派还不打算对袁进行武装抗争。

        在这纷扰的期间,又传出了一个谣言,据说是日本在幕后策动的。就是要在南京另外组织一个政府,推举岑春煊为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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