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伦理学史》一书中,蔡元培指出了自汉以来,历二千年中国文化发展缓慢的原因,预言中国的伦理思想必然向着追求人类自由的方向发展,显示出作者的新型史观和民主意识。

        中国伦理学有数千年的历史,资料之丰富为世所罕见。但是,这些思想资料与其他各学科往往纠缠在一起,难以区别开来。

        蔡元培认为,史书所载的各种儒林传、道学传,以及学术史的专著,如:《宋元学案》《明儒学案》等,只能算哲学史而不是伦理学史。

        他在他的《中国伦理学史》中,将主要思想家的哲学思想作为他们伦理思想的前提,细心剔抉出他们关于道德规范、道德范畴、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理论,理出伦理思想,而且将其系统化,努力找出它们之间的来龙去脉,从发展变化上掌握他们。

        该书体现了蔡元培反对封建的文化主义,在学术上主张民主自由兼容并包的特点。

        他在绪论中指出:“各家学说,与作者主义有违合之点,虽可参以评判,而不可以意取去湮没其真相。”

        在叙述各伦理学派时,蔡元培的态度是客观的,不仅实事求是地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内容,而且评判公允。

        例如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一方面认为它足以代表“吾民族根本理想,但又提出其哲学之闳深,不及道家;法理之精核,不及法家;人类平等之观念不及墨家。又其所谓折衷主义者,不以至精之名学为基本,时不免有依违背施之迹”。

        对于儒家一向贬斥的王充、王安石,作者称赞说:“不阿所好之精神,有可取者,有卓识。”

        对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作者既肯定他的研究之勤,著述之富,对综合儒家思想有功绩,也批评他独断、保守,尤便于有权势者之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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