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个目标,他再三催促蓝小兰派活无果之后,果断决定出门自己找食吃。
于是他去了城中的酒吧街。
每个城市都有一条酒吧街,这里每至深夜才会开始繁华热闹,一些打扮入时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随着极富节奏感的舞曲挥洒着汗水,在灯红酒绿、霓虹闪烁中散发出酒精与荷尔蒙的味道。
裴子幸当然不会进酒吧消费,他是来挣钱的,又不是来花钱的。
他只是倚靠在自己的车头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目光有些猥琐地打量着从酒吧里出来的那些年轻男女。
倒也不显得奇怪,因为这条路上还有不少同样猥琐的男人干着同样的事。
他知道,这些人都是来“捡尸”的。
所谓“捡尸”,就是守在酒吧门口,等着有年轻姑娘喝得烂醉出来便上前哄骗着带走,免费来一发。
裴子幸其实也是来捡尸的。
只不过是字面意义上的“尸”而已。
一直以来都是蓝小兰帮他拉皮……咳咳,接业务,裴子幸并没有自己的人脉和渠道。
他是在经过反复考虑之后,才决定来这里站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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