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宁从牛仔K别称成为了有名字之人,他随时放在口袋里的破碎布绣,拼凑排列後是Denim。这是他的初始,早在他进入白之家之前唯一的证明。

        据范先生的说法,中文可以写作丹宁或丁宁。他庆幸是用丹宁作为形像字,丹代表炽热火红,是站在正中央的队长颜sE。虽然玫玖时常取笑他的颜sE应该是黑sE,不常出现,话也不多,整个人与合群二字脱节。

        然而现在,因为连结而赋予真实,於是透过呼唤便显得有意义的那之物,正逐渐从他手中消退。

        自从玫玖把想不起相貌的男人介绍给他们时,预感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可见。丹宁唯一能肯定的是男人不外乎yAn光笑容,古铜粗旷肌肤,面容炯炯有神,举手投足盈满自信,强势言语犹如蜜糖芬芳,大手摩娑过的肌肤都会火辣辣灼烧起来。

        那天雷亚首次不把Pa0火对准丹宁,反倒像和他站在同一阵线。先是抱怨挑选的餐厅服务太差,觉得高级一定好不过是暴发土户的想法;继而怒飙选择去看恐龙化石展是在故意哄小孩子开心吧。

        就像是盯着冰冷冷的雷克斯暴龙的空洞眼窝,其实并没有真正见过恐龙,但是看到那模型时,心里总会不由自主发出──啊,大概就是这麽一回事,好久不见的老友见面时的疏离感。不就是如此,那是必然存在脑袋内,属於这个世界的原始X。

        迟早都会来到,对於丹宁来说,只是时间的把戏而已。那个晴朗的夏天午後,靠近男人的Benz车门还能闻到yAn光与新蜡的气味,强大厚实的安全感,觉得事情就算转到错误的道路上,只要它的翻覆防护结构完整,就能够持续开下去。

        「他是……这位是我弟弟雷亚,丹宁和杰。」玫玖说。

        「你们好。」

        男人伸出厚实的大手掌,无论用来牵住nV生的手,或是劈开头骨都很适合。但是丹宁想不起他的名字,真的想不起来,一切都恍若在梦里。

        「姊,他是你男朋友喔。」杰拍着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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