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撩过额发,来自北方冻原与大洋水汽的信风,捎着牛仔帽下的蔚蓝眼瞳一路向上,直至迷失在万里晴空中,那里有一盏蒙蒙太阳,还在试图穿破秋雾,想给落幕前的最后一丝温暖,给予这个迷失的女孩。

        她没有哭泣。

        临近冬天的秋末里最可贵的大抵是暖阳,而比暖阳更珍贵的是暖洋洋的草地,阿斯特丽德吮着手指,已然坚固的恒牙慢慢地摩擦着才涂上丹寇的拇指盖,轻轻呼出口气,看着它慢慢地凝聚成白气,然后又慢慢地消逝。

        “我们要出发了,琳达。”母亲的声音比马儿嘶鸣声更嘹亮,一下钻进了小阿斯特丽德耳朵里,她一把将帽子盖到脸上,装作睡着,这不能怪她,毕竟要求一个姑娘骑行一天着实是件牛仔才吃住苦的事情,而且现在也没几个牛仔了。

        为什么我就不能待在城里,好好听牛仔们弹首吉他,我坐在角落里呢?她忽略掉马蹄“咯哒咯哒”踩过枯草,只慢吞吞回想着利文斯顿音乐节那震天轰鸣的重金属,那真是个好时候,不管金发蓝眼的妹子坐在什么角落,手边一定不会缺罐啤酒,然后戴着棕色、白色、黑色牛仔帽的男人们会一个个过来讨殷勤,直到发现讨不了好才离去。

        为什么都是逃出家乡,这一个我就不喜欢呢?她捂着两边翘起的牛仔帽,翻了个个,仿佛这样就能躲避开母亲锐利的目光。“我骑不动啦,我们回去吧,我饿了。”

        “哦,琳达,你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腰边被马刺轻轻踢了踢,母亲的声音变得不那么温和了。“我可以不起来,我会和你弟弟先到山那边去,然后你要自己过来。”

        “你选哪一个?”

        “起来,给你弟弟做好榜样,你已经长大了。”

        阿斯特丽德狠狠瞪了一眼一旁在马鞍上嬉皮笑脸的弟弟,谁想的到这个才八岁的小屁孩能驾驭住一头蒙大拿种马,偏偏那该死的畜牲还总对她挑的花斑马挤眉弄眼,她知道!这是女孩的直觉!

        “上去,琳达,我们要在日落前赶到湖边。”母亲看着踩着马镫怎么也上不去的阿斯特丽德叹了口气。“抓牢马鞍握把,用你的腰发力,动作要快,不然你的马动一动你就得尝试一整天。”母亲握着马缰,显然她的马匹要比她的女儿更驯服一点,绝大多数时间给捆草,在马栏溜两圈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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