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青石将一张第一次卖金条的收据,往录像镜头那里放,当然暗中的镜头他也没漏掉。

        “这是我女儿在山里捡的金条,卖的钱也是我启动资金的第一步。”

        马云峰出面,点头作证“是我亲自签的字,还有时间地点以及国家发放的发票,上面的时间做不得假。”

        接着,墨青石又拿出一系列的证明,从自己开店,到在银行贷款,一笔一笔全部都是所为没有墨家任何事情。

        最致命的是,产业证明书,跟产权证,公司,酒店,统统在墨馨的名下。

        老墨家人,全部都傻眼了,怎么会这样。

        他们想过,墨青石的起步资金可能是借的,可唯独没有想到是卖了金条得的。

        他都已经做好了,墨青石拿起步资金是借款证明时,就说墨青石弄虚作假。

        毕竟能够借给他钱的人,关系都应该不错,所以做不得证人。

        可那卖的金条,可是有发票证明,发票是国家税务局统一发放,时间做不得假发票更是做不得假。

        尤其是墨青石他是白痴么,那么大的家业竟然全给一个女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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