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可没有人给你撑腰,不,就算钱正明此刻在这里,我也非要亲手弄死你方解心头之恨。”
区区一个窝囊废上门女婿,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叫板,完全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这让家世和武道显赫的陈千山怒火冲天。
至于刚刚被林锋轻而易举得打了几个大耳刮子最后还一脚踹飞,对于陈千山来说,这只不过是林锋偷袭得手而已,并不是林锋有多么厉害,也并不是说他陈千山辣鸡。
林锋扯过一张纸巾,仔细擦拭着双手笑道:“对付你这种不可一世的蝼蚁,何须钱老出手,我一根手指头就足够碾压你一百回。”
狂!狂妄到了极点!
这是在场所有人的一致看法。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居然敢说堂堂陈千山是蝼蚁,还一根手指头碾压一百回?
敢说这话的,要么就是真正有实力的强者,要么就是精神病院出来的神经病,显然,所有人都认为林锋是后者。
“哈哈哈,好,非常好,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敢这样跟我叫板,你是第一个。”
陈千山显而易见也把林锋当做了疯子,他不怒反笑,站起身来扭了扭肩膀和脖子,松弛着自己骨骼和肌肉,准备给叶林锋一个深刻的教训:“林锋,你的这份嚣张和无知,真的是令我刮目相看。”
“我给你一个选择,自己给自己十个耳光,然后自废双手双脚,最后再把龙傲雪乖乖送到我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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