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下的车窗里一只布偶甩飞出去,稳稳落在铁皮棚上,眨眼不到的功夫,屋子里的景象就映射入陈朝的镜片上。

        再接着,秉持着优良传统的瓶盖儿,就将死者脸旁的手机带回给陈朝了。

        所以,瓶盖儿才是第1个进入案发现场,那个小偷连门槛都没迈进去,就折返跑出去丢人现眼了。

        三岁半的瓶盖儿并不畏惧尸体,它这一回甚至小心地没有在里面留下脚印。

        “他杀无疑!”

        陈朝对现场的判断和胡克一致,但不是因为手机丢失,而是因为手机当时紧贴在死者右脸颊处。

        而尸体当时的姿势呈现,死者右手肘关节被压在煤气罐下,有明显扭伤错位的痕迹,不可能自己用右手支住电话。

        所以只能是有另一个人,当时就在他旁边。

        陈朝甚至能够脑补还原出当时的画面:

        昏黄的灯光下,破落的仓库一角整齐摆放着两排煤气罐,老孙头躺在地上,双手从下面死命环抱住压在胸口的煤气罐,在极力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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