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肯定不会,据宁爷爷说,他出生不久即被爹娘抛弃,是姥姥亲爹在街上把他捡回来,本想差人送到育善堂,可是看他长得可爱,肥头大耳的,合了老人家的眼缘,于是把他留在府里养大。
罢了,不过是一道菜,说不定做这道的人当时教了很多徒弟,徒弟又传给徒孙,代代相传。正如朗世所说,味道相似、甚至一模一样,也是有的。
穆亦漾又夹了一块肘子,切得薄薄的,几乎近于透明:“我宁爷爷亲自下厨做这道菜给我吃,每回那个碟子都是空的。”
她能吃,还敢吃,当着外人的面,照吃不误。想起昨晚天子和他说的话,朗世那张俊脸的笑容愈加明朗:“我们哥几个也特别喜欢吃。我阿玛有一次看到我们吃饭,他忍不住说,哪天家里穷得没肉下锅,都是被我们这些人给吃没的。”
“没肉下锅不要紧,有米就成。”穆亦漾有感于自己来到弱水之每,餐餐肉糜而食,还有山珍佳肴,想想都有点感动,”赶明儿你们来我家,我老家海门,我请你们吃海鲜,现成的,刚从海里捕上来的。山珍海味,你们吃惯山珍,是时候尝尝海味。”
同是东道主,她绝不能逊色于朗世几人。再说,她有一家酒店,朗世他们去再多的人,穆家庄都给住得下。
直爽的朗世一口应下:“就这么说定了,有机会,一定去你家玩。”
两人说的热闹,杨宗听得心里直冒问号。小妹怎么回事,不是说她对外人的时候,有点认生吗。可是他看到了什么,她和姓朗的小子认识不到三天,就已经到了要邀请人家往家里做客的份。这就是所谓的认生,生个鬼呢。
大家正在吃饭当中,包厢门被推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从外面走了起来,奔奔跳跳地走进来,直奔朗世的身边。看到来人,朗世笑了,起身给她一个拥抱:“布耶楚克,你什么时候回家。”
“前天晚上,听海兰珠说您在这里吃饭,所以跑来找您。”
“头一次离家这么久,在外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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