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眠话音刚落,傅靳延恰巧从外面晨跑回来便听到了她说的话,才跑完半小时的步,身上就全是汗,蓬松的刘海湿了好几撮吊在额前,他随手薅了两下,表情懒懒漫漫的。

        “靳延哥!”见到人了,叶眠激动地又站起来,捧起便当盒跑过去就递给傅靳延,“这是我妈今早熬了两小时的鸽子汤,她知道你最近应酬多,老是喝酒对身体不好,就嘱咐我给你送过来。”

        “坏我桃花运还敢来这里,真以为我脾气好?”傅靳延摘掉运动发带,抓了两下头发,又甩甩脑袋,接过张志为端来的山泉水,旁若无物地仰头就灌下去。

        前几年叶眠刚去英国留学的时候,便是和傅靳延一个班,初次相遇,叶眠就对他一见钟情了,可傅靳延这人一看就十分高傲,家世煊赫,又是豪门嫡子,加上几近满分的全科成绩,瞧不起人很正常,在留学生群体里,他还是老大,不怕事儿,谁见了都得惧让五分,那会儿叶眠还不敢接近他。

        直到因为一次课堂互动,两人被分到一个小组里面,叶眠才大着胆子和他说得上几句话,说来也怪,明明在外人眼中他是那样目中无人的一个纨绔子弟,那天却跟叶眠相处得非常融洽,叶眠才发现原来他也会放肆大笑,也会跟同学平易近人地开玩笑,并且对叶眠似乎与别人不一样。

        事实也证明,确实是不一样的。他会默许叶眠接近他,参与他在场的聚会和派对,更甚者会在他那帮朋友面前护着她,却也和她保持着安全距离,不会逾越,拿她当异性朋友,曾几何时,叶眠相信他是喜欢自己的,男孩子只有在真心喜欢一个女孩的时候,才不舍得去伤害和占有那个女孩,从而一切都变得小心翼翼。

        但是后来,在叶眠亲眼见证他被一漂亮姑娘堵在公寓楼下怒斥他不爱就别在一起时,他神态懒散地把人家姑娘亲手做的蛋糕给丢到地上,并无语道:“不是吧妹妹,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男朋友了?”

        姑娘气得发狂,一边哭一边吼他:“那天学校晚会,你盯着我看了好久,这不是要处的意思吗?他们都说你从来没有这样看过一个女人,说我是第一个,你是喜欢我的!”

        他耸肩皱眉反问:“什么晚会,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还有你这蛋糕做得挺难吃的,以后别送了。”

        把人家姑娘的心意随便踩在地上伤害,还一副我很无辜我被碰瓷了的样子。

        那时候叶眠才知道,傅靳延不曾对谁独特过,他太随性了,凡事都按心情来,不主动不拒绝更别想他负责,谁也拿捏不住他,妥妥的渣性子,还是个顶配的。

        可是渣渣的就是很招人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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