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角落里放着一本书,书封有些褪色,边角也破破烂烂的,应该是翻阅过很多次了。这本书余英也看过,他望着那本书问道:“忱哥你很喜欢《局外人》?”

        萧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余英拾起那本《局外人》:“这书封面都褪色了,你经常看?”

        萧忱摇摇头:“也没经常看,最近刚拿出来二刷,这本书是我弟的,年头很久了。”

        余英翻开书封,扉页右下角用钢笔写了一个“初”字,这是萧忱表弟的名字。

        “你弟弟这么小的时候就看这种书?他看得懂?”

        萧忱笑了下:“就是看不懂才给我的,还好看不懂。”

        是的,还好看不懂,还好不会引起共鸣。他的弟弟连合上眼睛的时候都是笑着的,他短暂的生命里充满了阳光,对这个世界再不舍,说再见的时候还是不愿意让他爸妈看到他脸上流露出一丝悲伤。

        “看不懂是好事儿。”萧忱说,“说明他积极向上,至少活着的时候,他觉得人生是很美好的。”

        “你是什么时候看懂的?”余英不禁问道。

        “我弟走了之后吧。”萧忱点了支烟,“一瞬间就觉得活着真没意思。有段时间我一直都觉得那里面的男主就是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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