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与光,热与浪,涌动的肾上腺素,喷洒的鲜血与杀戮,不都是一样的么!

        黎墨于斑驳的夜影中骤然暴起,握手成爪,一下便捏碎了一人的咽喉,再向前一撞,膝盖狠狠顶在另一人的小腹上,瞬间剥夺了对方的战斗力,再抓住对方头盔盔带一拽,猛击太阳穴,将其击毙。

        直到这时,趴在车顶的警员才后知后觉发现了来袭的敌人,立刻便想掏出手枪鸣枪示警,但黎墨早已自刚才杀死之人的腰间摸出了制式匕首,精准一抛,匕首贯胸而入,带起一蓬血花。

        警员掏枪的手无力垂下,眼中兀自带着不可置信。

        还有四人。

        杀掉这些人对黎墨而言难度虽有,但并不大。

        武术练到他这般地步,若是与持枪之人近身,对方根本和拿着根烧火棍没什么两样。

        开枪,需要时间,子弹,不会拐弯。

        唯一需要忌惮的,是枪声一响,会导致自身位置暴露,从而被集火。

        热武器距离若是拉开,黎墨挡不住一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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