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今晚注定是老易不平静的一晚了,他十分尽职的当好了一名小白鼠,被我和石决明拿来做实验,一次又一次的扑倒,又被一次又一次的拉了起来。

        都说熟能生巧,这话真没有错,到了十二点多的时候,老易威风凛凛的站在了我和石决明的身前,身上三遁所发出的强烈气场并没有丝毫的减弱,而我和石头则是极度的欢喜,因为此刻我用来记时的秒表上,清楚的定格在三分零三十四秒。

        第二天,我买了一张哈尔滨到龙江的火车票,因为我知道,虽然说我们这次已经想出了周密的计划,利用《三清书》的bug来制造一个没有时间限制的超人,但是由于经历了这么多,让我深刻的了解到,即使你再有把握也不能臭得瑟的真理。

        于是我便还是打算回一趟龙江,去黄三太奶那儿领马,到时候跻身于出马弟子的行列,为伟大的出马事业奋斗终生。

        我坐在火车上,人挺少,我头一回坐火车自己霸占一张椅子,心情很是舒畅,把车窗抬起,火车经过了一片无人的树林,于是轻柔的风便也带有树叶的气息,我十分喜欢这种味道,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感觉舒服极了。

        我望着窗外的风景,一种回家的酸楚感顿时袭来,本来这次我才离家半年,但是却经历了许多不寻常的事件,而且竟然都如此的集中,无法相信,在这几个月里,我竟然当过主婚人,给一个女鬼和一个杂碎操办婚礼,而且还在遇见卜算传人的同时做掉了一个煞胎,最离谱的是,我竟然真真正正的遇到了小时候在电视里看见过的僵尸。

        不得不说,这几个月过的也算是丰富多彩了,尽管完全可以形容成噩梦,也是丰富多彩的噩梦,不知道这次回龙江是不是我最后一次回了,因为我这次要面对的,可是前所未有的挑战,要说我之前遇到过的那些妖魔鬼怪如果形容成野狗的话,那这袁枚可就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军犬,弄不好我们都会被这老家伙给咬死的。

        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又开始沉重了起来,这感觉挺恶心的,所以即使车窗外的风景再怎么美丽,我也没有心情去看了,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根哈红肠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

        正在我发愣的时候,忽然一阵香风飘过,一个带着墨镜打扮入时的妙龄女郎坐到了我的对面,本来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于是我就用我纯洁的余光多看了她两眼,没成想,我竟然越看他越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到底是在哪儿见过的我也说不清楚。

        那个墨镜女郎见我一只手拖着下巴一只手拿着半截哈红肠十分纯洁的在注视着她,竟然没有生气,反而‘咯咯咯’的笑了,她俏声的问我:“帅哥,你在看啥呢?”

        哎呀我去,看来这位小姐姐也是个敞亮人儿啊,一般的女子见到我这副猥琐的眼神,一定会换座位的,最次也要瞪我一眼啊,我见她不怒反喜,顿时心中暗叹道,难道这是哥们儿我的艳遇?

        虽然说我是天生的命孤之人,但是谁也没规定我不会有艳遇啊,这大姑娘长的这么俊,我调戏调戏她也未必不可,反正她爱搭理不搭理,要是把她气走的话我还能继续落得清静,就算气不走她,起码还能让这无聊的几个小时变的有意思一些,要知道现在的我经过了社会的磨练,早已经不是那个跟小姑娘对视脸都会红的愣头小子了,于是我继续边嚼着哈红肠边对她说:“我在看你呀,姑娘,我看你特别像一个人。”

        那墨镜美女笑呵呵的对我说:“你这话说的,我不像人难道还像妖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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